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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芥末闷骚?

已经有无数个人问我,你叫芥小末是因为你爱吃芥末么?我说你叫李鹏是因为你崇拜李亚鹏么?

 

我叫芥小末不是因为我爱吃芥末,是因为我喜欢芥末这个外表朴实无华味道却让人永生难忘的东西。喜欢一件东西不一定爱吃,就像喜欢狗的人不一定爱吃狗肉一样。在我看来,芥末是相当有性格的调料,爱吃的人对它赞赏有加,不爱的人对它退避三舍,从来都是爱恨分明,没有中间地带。芥末最让我入迷的是吃进嘴里窜到食道那一刹那的快感,感觉眼耳口鼻舌身意全线贯通,眼泪迸发的同时也感到神清气爽。从这个角度讲,芥末是最闷骚的食物。

 

荣幸地,我也被好友贯上了闷骚的名号,她们说我外冷内热,欲拒还迎,表面上拒人于千里之外,实际上心里善良得一塌糊涂。闷骚跟风骚都是褒义词,都有展现风情的意思,但又有所不同。风骚是对大多数人健康地卖弄风情,闷骚则是细腻地勾引——他勾引的不是大多数,而是不经意地通过展现自己的冰山一角来实现勾引,只有目光敏锐情感丰富的人才能嗅到才能被他诱惑,因而这种诱惑也是高质量的。

 

眼下闷骚成了褒义词,但背着自己男女朋友对别人发骚的人不在此列。闷骚的人通常是深情的,屏幕上这样的人比比皆是,他们(她们)多情善感的眼神看碎了无数男人女人的心。粱朝伟是闷骚系最典型的代表,他看上去总是含情脉脉欲语还休。除此之外,还有大热美剧《越狱》的男主角Michael Scofield和《24小时》的Jack Bauer,他们用智慧、冷静、勇敢和深情挽救了在这个性别日益模糊的时代生存的女人们。还有足球场上的万人迷劳尔,他在球场上飞奔亲吻婚戒的动作给了很多女人无尽的梦想和抚慰。

 

我爱的也是这类表面不动声色内心暗流汹涌的男人,他们在面对人群的时候总显得有些沉默疏离,他们像资源丰富默默无语的大山,除了不断给你惊喜之外,还让你依靠。

 

闷骚女的代表有《重庆森林》里的王菲,她平常少言寡语,在便当店的时候总是听着California Dreaming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却屡次趁梁朝伟不在家的时候潜入他的房间帮他收拾屋子。还有《迷失东京》里的Scarlet Johansson,跟男主角一起纯洁地把闷骚进行到底。韩国女星普遍具有闷骚的气质,无论见着谁都是一副羞羞答答遮遮掩掩的模样,偶尔飞个媚眼能把对方弄得晕死过去,她们把欲拒还迎做到了极致,大概是受东方文化滋养的人更能把握闷骚的本质和尺度吧。

 

我建议,在这个过分追求个性张扬生猛当道的时代,我们不如把闷骚进行到底。

6月22日

E. B.

炎热的夏夜,我看了Eight Below,哭得像个第一次失恋的少女,那夸张的伤心和磅礴的眼泪连我自己都觉得很过分,每一只狗都牵动着我的泪腺我的神经,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的泪腺原来是这么发达。

在本来就冰天雪地的南极,经历着25年来最大的暴风雪,考察基地的成员纷纷撤离,偌大的南极只留下八只聪明伶俐勇敢无畏铁血忠诚的冰雪斗士。

屏幕上,days on their own的时间从5天到155天,随着数字的增加我的心跳也不断加速,他们寂寥地趴在雪地里,望着远方,眼神流露出无限的期待和英勇的无畏。

领头狗Maya是只漂亮优雅有智慧的母狗,她用她的雄韬伟略带领大家抓到了在地上栖息的海鸟,她的左后腿被海豹咬伤了,他们温存地帮她舔伤口,依偎在她身边给她取暖,把捉到的海鸟放在她面前。母仪天下的Maya瘸着腿把猎物又叼过去,再瘸着腿回到原地趴下,意思是我没多少日子了,你们吃吧。他不由分说地叫了几声,把猎物再次叼到她面前,趴下,跟她一起分享珍贵的海鸟。

在纯净浩瀚的星空下, 他们一会儿追逐奇幻绮丽的极光,一会儿静默地仰望不时划过的流星。在残酷的大自然面前,看不到人与人之间为了生存的惨烈斗争,看见的是集体的统一行动相互协作和大无私的关爱。

如果我是Jerry的话,我也会不顾一切地回去救他们,这么做不仅是为了内心的平静,也是对自己生命的交待,You take adventure for the things you care about.

这不是卡通不是3D,是一群训练有素的雪地犬的真实演绎。这也不是虚构的情节,而是来源于真实的故事,他们让我为自己是个自私的人类而感到羞愧。

 

1他们是工作犬,是会为工作累死的犬

2 Maya匍匐爬过薄薄的冰层救人

 

 3暴风雪来袭,人们都撤离了,他们被系在链子上,等待。。。

 4冰雪中的温情——不离不弃

 5希望

 6受伤的Maya,同呼吸

7用我的体温温暖你 

 8 Maya获救

6月17日

林夕——开到荼蘼

林夕——开到荼蘼

 

看到《新周刊》对林夕的专访,这个一直神秘莫测却成就了无数大腕的词人,原来是个患有多年焦虑症,长期与安眠药相伴的中年男人。

在我看来,凡是在某个领域有他人无所能及的才华的人,必在某方面有重大的缺失。比如梵高把自己的耳朵割掉了;科特柯本一枪把自己的脑袋轰开了。“魔岩三杰”真正成了“魔魇三杰”,纷纷走火入魔:窦唯疯了,何勇病了,张楚成仙了。

每次不管是听还是唱王菲的歌,我都在想,是什么让林夕写出这些妖娆华丽悲伤绝美空前绝后的词:还没为你把红豆/熬成缠绵的伤口/然后一起分享/会更明白/相思的哀愁;把泪水看成流星/不言不语都是好风景/把拥挤当作温馨/就靠这一点小聪明/对一天一地的裂痕闭上眼睛后来听他说,才知道是一场延续了十年最终在劫难逃的爱情给了他如此刻骨铭心的感受。

《开到荼蘼》是林夕特地写给王菲的歌,在词里他融入了佛教的影子,以此安慰刚刚离婚的王菲:最后剩下自己/舍不得挑剔/最后对着自己/也不大看得起/谁给我全世界/我都会怀疑/心花怒放/却开到荼蘼/每一个人/碰见所爱的人/却心有余悸。

原来每个人都一样,伤心了就哭泣,饿了就要吃。你正在经历的悲欢离合别人也都在经历,你没有那么与众不同没有那么凄风苦雨,你只是一只蚂蚁,不断和其他蚂蚁擦身而过,看似恢弘其实渺小。我们看到的,也许都不是真的,但这就是生活,开到荼蘼是伟大的勇气,也是不可逃脱的宿命。

 

最喜欢林夕的歌词:

1,做什么也好/别为着得到赞赏

2,我忘记了我像萤火虫/爱上了大红灯笼/分享不到温暖/仍努力去发亮/然后失踪

3,当时如果留在这里/你头发已经有多长

4,两个人的巧合/总有个人坚持

5,把苍白看成水晶/把真实当作梦境/对不够完美的东西闭上眼睛

6,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曾经拥有/天荒地老(可见他内心有多矛盾!)

 

6月11日

佛陀的爱

《佛陀的爱》,是张CD的名字,这是我最近搜到的最好的最喜欢的一张CD,不推荐给大家我有犯罪的感觉。
 
对于“当红歌星齐会聚,演绎心灵深处最纯净的歌”之类的宣传词可以视而不见,神秘的《大悲咒》和《般若波罗密多心经》有种神奇的力量,不管你信不信佛,对佛教的了解有多少,它们都能让你心思宁静,空无一物,这简直太诡异了!最不能容忍的是,里面还有FAYA版本的《心经》,我晕了,幸福地。。。
 
CD盒是个漂亮的小盒子,歌词嵌在盒子里,除了歌词之外,里面还有一些修身养性的东东:
真正的力量是忍耐,真正的智能是宽厚,真正的慈悲是包容。
为人处世,要能如“水”;遇山水转,遇岸水转,遇石水转,无论遇到谁,我转(我转我转我转转转,嘿嘿~~)
 
 
 
6月6日

我的模特男友(下)

 
 
    回到北京后,程赫说:其实那天我是怕被媒体记者拍到,说我怎么会有一个这么惨不忍睹的女朋友。于是我毫不留情地给了他一掌,并罚他骑车带我绕院子十圈。
 
    我坐在程赫身后看落日西斜美极了。
 
 
 

后记:

        其实我一直想写的是一个悲伤的爱情故事,关于死亡,死亡通常是能让任看清真相的唯一通途。但写着写着,我是那么愿意看见祝福和程赫在一起。看见他们相爱,我开始微笑。其实,我更希望看见的是身边的有情人都能像他们那样相爱和厮守。到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世界上写出最美的童话的人,却是世界上最悲观的人。因为他看见残酷的真相,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别处。

 

    也希望你如我一样,即使没有希望,至少也要有寻找希望的勇气。

                                                                                                                                        芥小末

我的模特男友(中)

我想找个地方躲起来,没有依赖,没有伤害。
 
    第310天,我们窝在家里看北野武的《花火》,这是北野武所有电影中最唯美最沉静的片子。只有很少的对白,却传达了一个男人对他哑巴妻子浓烈的爱。看完之后,程赫漫不经心地说他明天要去上海参加一个时尚男装的春夏时装发布会,去一个星期。
 
    “真的吗?我们伟大的农奴终于重获自由了!
 
    “你会想我吗?程赫低头俯身问我,掀起我心底深处的万种柔情。
 
     “一定会的,只是7天而已,我在我们的家等你回来。我也忍不住温情脉脉地用鼻子摩挲他簇立着的头发,头发上传来好闻的洗发水的味道。
 
    在这伟大的七天里,我把一帮女孩招呼到程赫家,把他宽敞干净的一居室折腾得乌烟瘴气。她们津津有味地看程赫演出的碟,不时吹个流氓哨,说这个模特的屁股好平啊不如程赫的翘。
 
    第八天是周末。我起了个大早,穿上程赫宽大的CK T恤,把家里整理得整整齐齐纤尘不染,然后在家里等他。像个贤惠的小妇人一样望眼欲穿地等待远行归来的丈夫。想到这里,我一阵脸红心跳。
 
    一天过去了,没有程赫的消息。昨天他给我打电话说今天下午两点的飞机。我看了一眼墙上的机器猫吊钟,晚上十一点。给他打电话,那头永远是一个故作正经的女人声:您拨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一定是飞机晚点了。看正点新闻的时候,我频繁地换频道看各个台的新闻有没有飞机失事的报道。我没看见,心里稍感安心。程赫一直是个让我放心的好孩子。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躺在沙发上迷迷糊糊地睡去。
 
    早上醒来,家里空空如也,没有程赫。我抓起电话,依然是那个讨厌的女人声。
 
    我猛地想起第一次见Jack的时候,他给过我一张名片。我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了那根救命稻草。
 
    “Jack我是祝福。
 
    “哟,是祝福啊,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啊?
 
     “我找程赫。
 
    “噢,程赫在试衣间呢。我们计划有变,要在上海多呆两天。怎么程赫没跟你说吗?好,好,我这就过来。祝福,我这边还有点事,一会儿我让程赫给你打电话啊,拜拜!
……
 
    我觉得我要气晕了,好啊程赫,才去几天就忘了本了,连电话都不给我打!转念一想,觉得蹊跷。刚才Jack说话的时候周围很安静,不像在乱糟糟的后台,他的声音也很不自然。你们联合起来骗我,当我傻呢!
 
    我按捺住内心的怒火,做了若干个深呼吸。我告诉自己要有耐心,要像程赫伺候我那样有耐心。
 
    可是我根本静不下来。冲咖啡的时候,把盐当成糖,喝了一大口咸得我眼泪都出来了。去厨房找水喝,看见一个写着直接饮用甚佳的瓶子。我拿起来就咕咚咕咚往里灌。这一灌我的胃像卡布其诺一样往外直冒泡,我跑到卫生间吐得死去活来之后发现我喝的是橄榄油,前面有几行小字:适用于凉拌、烧烤和热炒,后面是几个大字:直接饮用甚佳。我手一抬就把它扔出了窗外,听见一声沉闷微弱的响声。
 
    我突然泪流满面恐惧万分,女人的直觉告诉我,程赫不要我了。
 
    我决定去程赫的公司。前台Lisa看见我这张死人脸,从座位上站起来,关切地说:祝福你来了,找程赫吧?他在上海还没回来呢。
 
    骗谁呢?我上楼的时候就看见Jack的蓝色天籁停在楼下,他跟程赫就像秤杆和秤砣。我看了她一眼,没说话,径直朝Jack的办公室走去。
 
      Jack见我不请自来,眼里有短暂的慌乱,但马上就恢复成职业化的笑脸:你怎么来了啊,我今天早上刚到北京,程赫要过两天才能回来。
 
    你们怎么都这样啊,撒谎的时候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这时候Lisa端着杯咖啡进来了,我推开她递给我咖啡的手,走到Jack面前,一字一句地说:程赫什么时候回来的,他在哪儿?
 
    在Jack的示意下,Lisa放下咖啡,冲我笑了一下。那笑容里,有让人讨厌的理解和同情。
 
     “这么说吧,祝福,程赫没回来,他还在上海,以后也不会回来。这次广告商看中了他,请他做代言人。我们都认为上海更适合他个人的发展。还有,你知道舒菲吧?他们俩都留在上海了。
 
    我差点把桌上的咖啡泼过去,但我忍住了。Jack只是个通风报信的人,古时候向国王通报坏消息的人是要被砍头的。可我不是国王,我只是个被抛弃的怨妇。
 
    “这样啊,你也不早跟我说,挺好的,真的挺好。知道程赫还活着,我竟然笑了,转身准备离开。
 
    “等一下,程赫说,他很喜欢那边的生活,希望你不要去打扰他。他手机号换了。
 
      “我知道了,我不会去打扰他的。说话的时候我尽量把背挺得很直。没有了男人,至少还有自尊。
 
    我知道舒菲她也是程赫公司的模特。身材高挑脸色苍白,瘦得像只母猴。从程赫到北京那天起,舒菲就开始追他。有一次她给程赫发了条彩信,母猴出浴图。程赫乖乖地把手机递给我说:服从组织一切发落。在我的授意下,程赫给她回了条彩信,是我跟他亲密的合影,还写了几个字:我女朋友说女孩子太瘦对身体不好,让你多保重。
 
    在回家的路上,我把窗户摇到最低。司机回头看了我一眼,便知趣地继续开他的车。我怎么爱上了一个连变心都不敢亲口告诉我的男人呢?一路上我都在想这个问题,以至于连怨妇的眼泪都忘了流了。
 
    回到家,脸上被寒风刮得生疼。我钻进被子,在还有程赫须后水洗发水香水味的枕头上,睡到第二天天天亮。
 
    起床之后,打电话到单位请假。然后点了一根程赫的Marlboro,第一口呛得我差点背过气去,第二口,第三口,我开始觉得烟草味道像程赫的吻。他喜欢我的吻,说我的吻狐媚极了,还说那种狐媚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
 
    我一遍又一遍地看他所有演出的碟,他面色冷峻地在T台上翩翩向我走来,又潇洒地转身离去。我把焦距调到最小,不厌其烦地看他那张曾经给了我很多阳光和快乐的脸。
 
    这一看就是72个小时,之间我还听完了我们一起买的所有CD。我像个疯子似的跟着音乐大吼大叫,只是没有眼泪。
 
    我一点都不像个失恋的女人。我不抽烟不酗酒不蓬头垢面地出门。后来,听到一句歌词:原来最疼痛的表情竟是没有情绪,原来最残忍的画面竟是甜言蜜语。写得真他妈好啊!
 
    我的眼睛像两眼干涸的枯井,空洞无光,生涩酸疼。去医院看医生,医生说我这是干眼症,是由于睡眠不足导致眼部缺水,所以我一滴眼泪都没有。
 
    我从小就知道,有些幸福,不是我的。讽刺的是,我偏偏叫祝福。要知道那些美好的祝福都是无法实现的心愿,就像我的幸福。在亦舒的小说里,她这么描写早逝的女明星:她浪漫到苍白的地步,死于心碎。她是完美的,我是卑微的,在心碎之后依然卑微地苟活。
 
    我不怕死去。在SARS肆虐北京的那个五月,喧闹的北京城一下子安静下来了。马路上寥寥无几的行人都戴着十八层口罩,步履匆匆。我却爱上了那个真正的古城,不戴口罩不喝板蓝根,在城里快乐地游荡。死亡被我看轻,于是一切都变得无足轻重。
 
你是只思念我的流浪狗
 
    又是一年春来到,空气中春意浮动,让人欣喜。
 
    去年的这个时候,我认识了一个叫程赫的男模。他在爱了我310天后,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很懒,懒到记不想记起。可是这次,我决定记住。面对过去,大多数人选择忘记,而我选择记住。
 
    一个周末的夜晚,我跟拉拉还有几个好朋友在朝阳公园附近的一个酒吧喝酒。拉拉递给我一张光盘,说:这是去年你跟程赫录的那期节目,一直没敢给你。但我觉得还是应该给你,你自己看着办吧。为什么不要啊,我还指着程赫大红大紫了敲诈他挣点钱养老呢。我接过来放进包里,这时候,电话响起,是一个陌生的女人的声音。
 
    “是祝福吗?我是舒菲。
 
    “你好,有事么?
 
    “我想跟你聊聊程赫的事,你有时间么?
 
    “我跟几个朋友在一起,有什么事你说吧。程赫的名字像鞭子一样把我的心抽得生疼。
 
    “我们见个面吧。
 
    半个小时候,我跟抢走了我的男人的女人在一家咖啡厅见面了。舒菲一点没变,还是瘦得像只母猴。
 
    此刻她就坐在我对面,点燃一根跟她一样瘦长的爱喜,缓缓地说:谢谢你来见我。其实程赫并没有跟我在一起。去年冬天我们一起去上海参加时装发布会,那次活动很成功,结束后商家给我们开庆功宴。有很多人来给他敬酒,他来者不拒,喝了不少。我们一起回酒店,我送他回的房间,我没有离开,半夜我听见他不断叫你的名字。第二天,我告诉他,如果他不跟我在一起,我就把这件事告诉你。他就是因为太爱你,觉得没脸见你,就让Jack说了谎。
  
    说罢,舒菲给我一个透明的玻璃盒。这是程赫补偿给我的东西,他的左手小指。他现在在南京,这是他的电话,对不起。
 
    程赫的断指安静地躺在盒子里,我眼前一阵晕眩。竟然忘了拿起滚烫的咖啡向那个贱人泼过去,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就离开了。
 
    我颤抖着把程赫的小指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那是我永远都暖不过来的手。玻璃盒子的冰凉从手心一直蔓延到心脏。回到家后,我看着他毫无血色的手指,眼泪像坏了的水笼头,一直往外涌,没有声响,止都止不住。
 
    这是程赫离开我之后,我第一次流泪。这个傻X青年,做了对不起我的事,还听舒菲的话一走了之,你怎么就这么不信任我!
 
    好在程赫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回北京后,他一直住在Jack家。一个月后,舒菲告诉他说她怀了他的孩子。对于一个模特来说,怀孕就意味着要放弃T台。可是舒菲告诉程赫,她要把孩子生下来,像无数企图用孩子来绑住男人的蠢女人一样绑住程赫。
 
    可是程赫是个真正的男人。他找到舒菲的家,平静地对她说:我一直以为你很聪明,没想到你跟那些女人一样。你知道我一直爱的,是祝福,可是我离开了她,因为我犯了错。你到底要我怎么样,才肯放过我?
 
    “我要你一直陪着我,哪怕只是你身体的一部分。舒菲那张苍白的脸笑了。
 
    程赫走进舒菲的厨房,拿起菜刀向他的左手小指砍去。舒菲那个没出息的女人被吓得哇哇大哭。在舒菲哭丧似的声音中,程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鲜红的血从舒菲的家一直滴到我家门口,后来被社区大妈看见,把他送进了医院。
 
    这些都是Jack后来告诉我的。从他办公室出来之后,我走了很久。外面的阳光很好,我手上的戒指刺疼了我的双眼。路过一家音像店,传来一个哀怨的女声:
 
    如果下辈子我还记得你/我们死也要在一起/不过一张明信片而已/我已随它走入下个轮回里
 
    为什么要下辈子才在一起?这辈子既然遇见了就要在一起,就像我们今天就吃今天的饭,我们下辈子再做下辈子爱做的事。
 
    经过一家精品店的时候,我进去买了个粉红色的麦兜扑满。我告诉自己,当我想程赫的时候,就扔一枚硬币进去。如果麦兜吃饱了,我还爱他,我会去找他。
 
看见的,熄灭了。消失的,记住了。
 
    在每个夕阳西下的黄昏,我都会骑着自行车去交大附近转悠,去程赫家的院子一圈又一圈地逗留。我慢慢踩着踏板,从浓密翠绿的大树下经过,耳朵塞满想念的音乐。在他家楼下,我抬头看四楼的窗户,我看见我跟他依偎着看电影,看见我们在相互撕咬,听见我们说话的声音……
 
    弗洛伊德说,伟大的爱来自于对被爱对象的深刻认识。一个人如果没有获得对对象本质的彻底了解,那他就没有权力爱或恨这一事物。
 
    我对程赫的了解多于对自己的了解。我懂得他的孤独他的自卑,他的骄傲他的自我保护,以及他冷酷外表下那颗细腻温柔的心。
 
    可是程赫却从来没有对我说过那三个字。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在麦兜吃进去99个硬币的时候,我抱着它登上了飞往南京的飞机。
 
    到了他生长的城市,呼吸着潮湿的空气,我突然觉得心思安定。在广场上,我看见程赫代言的巨幅海报。照片上的他眼神深邃,俯瞰着整个广场,手上依然戴着那枚戒指。海报上写着今天在某个酒店有这个品牌的时装展示会。我买了票,抱着我亲爱的麦兜,坐在台下等待。
 
    程赫最后一个出场。我对他什么时候转身、停住都烂熟于心。他的脸平静得像条远古的河流,缺了小指的手倔强而优雅地随着他的身体摆动。当他退场再次跟设计师一起出来时,观众起身鼓掌,台下掌声雷动。
 
    不知道谁撞了我一下,麦兜从我手中滑落,噼里啪啦掉了一地,我一边擦眼泪一边蹲下来拣起散落一地的硬币。当时观众纷纷离场,现场一片混乱,我只要放弃。站起来的时候,看见程赫站在我面前。我想可能是当时我太狼狈了,所以他才一把抱住我,把我的脸埋在他的胸口,省得让大家看见我那张哭花的脸。
 
 

我的模特男友(上)

我的模特男友
 
这是一个没有蓝天的城市。在这样的天空下,我窒息。
 
    我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了。夜晚的广播电视塔格外漂亮,满是流光溢彩的灯。初春的风有了淡淡的春天的味道,暖洋洋的,把大气里的尘埃都吹走了,我看见了难得一见的满天星光。
 
    电话响起,是拉拉。她说:我帮你报名参加我们公司新做的一档节目,叫Go Dating,约会有情人,下星期录节目。因为节目刚开始做,目前都是由编导找人参加。你就当帮我个忙,我们负责给你做造型,提供约会场所,连单都不用你买。
 
    我气结:你都不问我的意见就给我报名了,对方是谁?
 
    拉拉在电话那边诡异地回答了两个字:保密。
 
    周末约拉拉在东方广场见面,我再三盘问对方是谁,她都守口如瓶。说是为了保证节目效果,对方的资料绝对保密。终于,在我付出了一顿TCBY的时候,她那张吃了我的嘴软化了。她说:他是个模特,是我们目前所有男生中最帅的一个,我都留给你了,够意思吧?不是我说你,你都这么大岁数了,还跟二十岁的姑娘似的假纯情。时代早就变了,你那套风花雪月都能搁古董店里卖了。你能不能跟你唱歌似的每次都能给我们唱几首新歌?汪哲早就过去了。
 
    她的直接总是指向我的软肋,我无言以对。空窗三年,已经很久没有人温柔地抱我了。而我刻骨铭心地爱了他六年,我为此感到骄傲。
 
     “到时候你要跟我们出外景,先去挑衣服,再去做造型。他是模特,我一定把你打造成小仙女。拉拉骄傲地冲我扬了扬她漂亮的柳叶眉。
 
    模特?我回过神来。模特不就是那些没教养没文化,仗着爹妈给的一张脸装腔作势的人么?我脑子里浮现出前阵子看的胡兵的写真,一个大男人搔首弄姿露出白花花的肉摆出各种淫荡得令人发指的动作,我不禁悲从中来。
 
有一款鸡尾酒叫First Love是眼泪、咖啡和酒精的混合物。如同初恋的味道。
 
    录制节目的那天上午,我跟着节目组去挑衣服。在外景主持的摆弄下,我换了一套又一套,最后选定一件黑色收腰丝质短袖,大大的圆领,有完美的弧线,右边有一朵同色的大蝴蝶结。我一眼就爱上了它。下身是一条桃红色镶黑边的灯心绒及膝裙,前后不对称,像朵妖娆绽放的花。
 
    之后去做头发。拉拉在机房忙着剪片子,没功夫陪我。我像个被迫相亲的老姑娘,很落寞。
 
    好在那个留平头干净帅气的发型师很快就把我的头发弄好了。我对着镜子,过肩的直发被他那双灵巧的手摆弄得微微卷曲,跟烫过的卷发不一样,它们自然慵懒地垂在肩头。
 
    没时间化妆了。我胡乱往脸上扑了点粉,就随他们去我今天约会的地方:工体的飞来芝华士。
 
    然后我就遇见了程赫,仅凭一张他的手的照片。
 
    为了制造悬念,在我进去之前,制作单位给了我一张照片,上面是一只修长干净的右手,他们告诉我这只手的主人就是我今晚要约会的对象,让我自己进去找它的主人。
 
    我接过照片,戴上耳麦,穿着我平生最贵的外套,一件MNG的紫色短款皮草,踩着黑色的高跟短靴就进去了。
 
    酒吧里灯光昏暗迷离,我闻到了混合着荷尔蒙和各种香水的空气。我的直觉告诉我,拥有这么一只手的男人,决不会是在酒桌上粗声粗气猜拳喝酒的男人,也不会是隐藏在某个阴暗的角落窥视猎物的寂寞男人。
 
    环顾四周,我看见一个白色背影坐在吧台,他留着好看的寸头,面前的桌子干干净净,没有喝酒的痕迹。
 
    就是他了。我朝他走过去,拿出照片,用自以为最温和的笑容和最动听的声音说:这是你的手吧?我是祝福,你今天约会的对象。
 
    他看了我几秒钟,呵呵一笑,说:我叫程赫,然后起身帮我把吧椅拉开。
 
    摄像机从我身后移到我的2点钟方向,我对那个亮着的小红点还是视若无睹。
 
    程赫不知道,在他看我的那几秒钟,我已经把他的脸看了好几遍。刹那间我对审美疲劳这四个字产生了怀疑。他的脸太好看了,差点让我产生一种叫自卑感的负面情绪。但酒吧里幽暗的灯光立马让我即将产生的自卑感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好歹也算看得过去吧,他一点都不亏。
 
    在他站起来的时候,我精确地预测到他的身高:186CM,这让我166CM的身高在他面前显得相当渺小。
 
    我要了杯First Love,他要了杯长岛冰茶。
 
    酒上来的时候,他看见我的杯子边缘有一圈咖啡末,说:这款酒很特别。
 
    “恩,一款鸡尾酒就是一个故事。这款叫First Love,是这里独有的一款。功课没白做,我微微一笑。
 
    “是么?那这款酒有什么故事,说来听听。
 
     “一个在机场酒吧工作的调酒师,暗恋上一个经常来喝酒的空姐,但他一直都没有勇气对空姐表白。有一天,他要离开了,她来到酒吧,要了同一杯酒。在他转身给她调酒的时候,有眼泪落在杯子里,她喝的时候却没有察觉到酒的不同,他很伤心。后来,他来到了这里,调了一款全新的鸡尾酒,还在杯口抹上咖啡和盐,这样入口的时候会有一点苦涩和咸味,像初恋的味道,所以他叫它First Love
 
    说完之后,我抿了一小口,然后微笑地看着他。
 
    后来,据程赫说,他当时并不是被我那个俗气蹩脚的爱情故事迷住了,而是被我眯着眼睛微笑时眼角细微的皱纹给迷住了。他没有想到,世上还有一个这么敏感细腻彷佛中了琼瑶阿姨的毒的姑娘。
 
    “尤其时在你这样的年纪,这点特别重要,他后来补充说。
 
    他小时候无法控制地喜欢看琼瑶的小说,后来他还把他今生最大的秘密泄漏给了我。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程赫是南京人,在南京上的大学,专业是古生物学。毕业后鬼使神差来到北京,当起了模特。难怪他不像一般的模特那样油头粉面油嘴滑舌。制作单位给我的钱我一分没花,都是程赫买的单。这让我在心里暗自又给他加了一分。
 
    终于拍完了。编导把我单独叫进包间,让我录一段感言。他说程赫今天约了3个人,最后选了我,问我有什么想法。我得体地笑着说:谢谢。”“你们会有进一步发展吗?他又问。你们都看见了,我们没有互留电话,这就要看你们的了。我是觉得,这要看缘分。不管有没有以后,我都希望他能找到自己的真爱。我说着模棱两可的废话,我不能拆拉拉的台说其实所谓的缘分是个迷信,它是若干善男信女相聚和离开的借口。
 
    我不相信爱情和缘分。总有一天它们都会消失不见。时间是最温柔的杀手,它让一切美好在残酷的生活面前呈现出卑微渺小的本质。就像这首诗:
 
People meet and people pass by
Some laugh while some cry
Some fail while some always try
Some say hi while some say bye
Some may forget but never will I
 
 
巨蟹座是嗜爱的星座。他说我是他身上一只嗜爱如血的跳蚤。
 
    我恋爱了,跟程赫。他没有追我,拉拉说:程赫,祝福跟别人不一样,她是个不用追的女人。你只要觉得足够了解她,就能牵她的手。
 
    程赫的工作很清闲,一星期就工作两三天。他的经纪人Jack对他无可奈何,因为他当着我的面一脸严肃地对Jack说我要好好照顾祝福。可是他这两三天的报酬是我辛苦劳作半个月的工资,这太不公平了!为了保持心理失衡,我只能从程赫身上找平衡。
 
    没有演出的日子,程赫都呆在家里看碟听音乐玩游戏,也不知道这么懒惰成性的人是怎么保持魔鬼的身段。到我下班的时间,他会准时来接我,然后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回他家做饭。我做饭?不可能!向来都是程赫下厨,我则啃着苹果窝在沙发里看他们演出的DVD,不时对着电视上的男模尖叫。这时候他会挥舞着菜刀从厨房冲出来说:小样,你再叫我就把你眼珠子给挖出来。
 
    我觉得一定是我家祖坟显灵了,才让我捞着这个男人。长得养眼不说,还会做好多好吃的饭菜,对我又死心塌地。日子长了,我不能免俗地问他怎么会看上我。他说:我看上的其实是你的鱼尾纹。结果是我左勾拳右勾拳地朝他扑过去乱咬一通。
 
    有时候,我会流着口水盯着他有两道黑色帘子的眼睛,像青海湖那样清澈明亮,那里面有现在的男生身上最缺乏的东西:质朴、敦厚。看他的时候我觉得自己也是澄澈透明的。通常这个时候程赫会被我看得心慌意乱,脸一红低声说我怎么会碰见你这么色的女的啊。
 
    每当我说他身材太好,不如去拍写真,赚钱之后我们就去马尔代夫旅游时,他总是像头敏捷的花豹向我袭来。到我跟前他也不干吗,就是用手掌拍我脑袋。攻击力10,防不胜防。我的防御能力在他的训练下从0一路飚升到9,偶尔还是因为属于防范让他得逞。
 
    那时候,马尔代夫还是人间天堂。几天之后,沉默的大海突然站起来,马尔代夫转眼间变成了人间地狱。
 
    说实话,我喜欢他拍我脑袋的感觉,我一点也不生气,只是一个劲对他傻笑,程赫则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他不明白,我是在想,小时候被爸爸拍拍脑袋的感觉大概就是这样吧?这感觉可真好啊。
 
    程赫是个聪明的男人。有一天他对我说:祝福,你是个太需要爱的女人。我是你的寄生体,你是我身上一只嗜爱如血的跳蚤,总有一天,你会跳走的。是的,我没有安全感。他是个太好看的男人,又有一份抛头露脸的工作,而我只是个姿色平平普普通通的编辑,我有何德何能让他永远留在我身边?
 
    很小的时候,我经常被我妈恐吓:祝福你要再不听话我就把你送到你爸那儿去,把你姐姐换回来。在我小小的脑袋瓜里,我爸被形容成一个可怕凶狠的地狱使者。为了不被换走,我只有紧紧咬着嘴唇,眼里折射出恐惧冷淡的光。
 
    当然,我没有跟程赫说这些。我要的是他很多很多的爱,而不是同情何怜悯。
 
    而我对程赫的了解远远多于他对我的了解。他爸是省里的高官,他妈是大学校长。他从小成绩很好,高考填报志愿时他偷偷把他爸妈填的法律系改成了古生物系。他父母拗不过他,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开他们的庇护和管制。我问他当时怎么会选一门比冷笑话还冷的专业,他说,古生物是最单纯、思考能力低下的生物。我们都想得太多,忽略了生活本身的快乐。我从小见多了官场的虚伪腐败尔虞我诈,再也不想过爸妈那样的生活。在他大学毕业那年,有个国际品牌在南京招模特,他跑去试镜,结果一路过关斩将,杀到北京。
 
    他还说:我不喜欢自己,过于孤独和脆弱,习惯在人前做低眉顺眼的乖孩子。祝福你知道吗,以前我以为只有在T台上我才能做回自己。现在不一样了,你让我找回自己,让我忠于我的血液我的灵魂。
 
    那时候我想,我要做只安静的跳蚤,一辈子寄生在他身上,永远都不要离开。
 
戒指,以金石为戒指,戒对别人染指
 
    当有人陪在你身边的时候,会觉得日子过得飞快,就像最近网上广为流传的一句话说的那样:那日子啊,过得跟飞禽走兽一样。
 
    转眼就到冬天了。一天傍晚,程赫来接我下班。他说:今天我们不回家吃饭了,本来想带你去吃法国大餐,考虑到你吃相太凶狠,还是去吃泰国菜吧。
 
    衣食父母是不能得罪的,于是我顺从地跟他走了。酒足饭饱之后,我们去他家附近的北方交大遛操场。
 
    北京的冬天越来越暖和。遛了几圈后,我们坐在看台上看星星。程赫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让我把手给他。是枚简单的铂金戒指,他把戒指戴在我的左手中指,我的心一阵狂跳。他觉察到我的异样,拍拍我的脑袋说:今天是我们认识300天纪念日,这是我送你的礼物。你不用担心,我给你戴的是左手中指,不是右手无名指。你不是说戒指的含义是戒对别人染指么,现在你被套住了,不能随随便便就像跳蚤那样跳走了,我也给自己买了一个。他伸出右手,借着月光我看见了他手指上的熠熠光辉。你就是凭这只手找到我的,这是你的标签。
 
    瞬间,我心里所有的爱恨情仇全部崩塌,我认定程赫就是上辈子对我作威作福这辈子要给我作牛作马的人。